本港讯 (石 敏) 近日,榕江县工商局组织各基层工商所法制员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此次案件评查工作以分组交叉方式进行。评查的案件在各办案单位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上报的案件中抽取,一般程序案件18件,简易程序案件12件,分别占总数的20%和15%。评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州工商局的评查标准和评查方案展开,全面检查了案件在行政处罚的实体、程序、证据收集保存、处罚依据、量罚、制作文书、处罚履行是否实行罚缴分离和案卷装订等方面的情况。
在评查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如在案件笔录、立案审批填写、案情文字叙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一一指出,并要求对照检查,认真分析,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还要求各办案单位要认真从具体的个案入手,理清办案思路,进一步掌握办案技巧,增强办案的实际操作能力,切实提升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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