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日报消息 近年来,雷山县紧紧围绕“三公开、一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架起为民便民桥梁。
一是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该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设立了公开栏,公开服务内容和办事程序,以及领导分管工作监督岗,并将城乡低保的申报、复核、审批办理程序以及实施的范围、对象等政策原则进行张榜公布。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将有关低保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公布于众,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执行情况;二是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通过设置意见箱,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简化办事程序,建立办事程序明示牌,实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特别是对城乡低保审批、低保资金的专项拨划等服务项目,限时办结,按时公示;三是社会监督助动“阳光维权”。开通“阳光低保”服务监督电话,聘请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积极开展“行风评议进万家”活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特困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丁光桥 宋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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