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申后香 特约记者 张希才)2010年4月19日8时许,雷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浙江游客称自己有10000元人民币和820元美金在农家乐中被盗,希望民警前往调查。
接警后,雷山县公安局迅速抽调技侦民警前往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报案游客所住客房门窗均完好无损,无撬盗痕迹,外围调查也未有可疑人员出入,细心民警通过反复核查,果断判定未发生盗窃案,遂要求游客对自己随身物品进行仔细检查。果不出民警所料,游客在自己一随身行李包夹层内发现现钞,经清点,数额与报案失窃数目相符,而其他物品亦无损失,叶某某当即对自己的大意失误表示歉意,并向到场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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