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罗安建 特约记者 张希才)雷山县丹江镇党委、镇政府,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保障制度,从2010年起,该镇每年从政府办公经费中调济20%作为人口与计生基金。
该县引导全镇育龄群众实现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的根本转变,丹江镇出台了《丹江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除人身、医疗、房屋已纳入保险外,其庄稼、牲畜等受到人为破坏的,按照损失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并对绝育二女户等奖励和补贴措施作了详细规定,为该县的人口计生工作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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