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金碧祥 李雪)近几年来,雷山县始终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方针,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得到有序推进,成功申报了1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自2005年以来,雷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17.4万元用于非遗传承与保护,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中来,通过几年的努力,雷山县成功申报了苗族飞歌、苗族芦笙舞、苗族铜鼓舞等进入国家级名录。
据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雷山县先后成功申报1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9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名,省级6名(包括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名),州级8名,县级77名,为迅速推动雷山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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