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张希才 通讯员杨胜伦) 为有效维护雷山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该县政法部门坚持“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法政工作取的显著的成绩。
雷山县在2009年法政工作过程中,开展宣传活动60余次,开展法律知识“八进”宣传和咨询活动111场次,制作流动标语500余幅,发放相关资料30000余份;立刑事案件273起,破130起,立治安行政案件451起,查处453起,查处率97%;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96件,审结581件,审结率97.48%;审结民、商事案件386件,排查清理积案107件,执行到位240.3万元;受理各种矛盾纠纷632件,调解成功618件,调解成功率达97.78%;盗窃案立183起,破9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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