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 李雪飞)日,雷山县方祥乡对在2008年度中以报道方祥为主题的20余篇发表在不同媒体上的新闻、论文作者进行了奖励,奖金根据所发表媒体的不同每篇200-20元不等,这是方祥乡为加强宣传方祥,提高方祥知名度而采取的一项激励措施。
方祥乡由于地处边远,缺乏与外界沟通,新闻界人士践足甚少,宣传报道工作一直是该乡一项处于弱势的工作,每年见报、上电视的文章和镜头少之又少。为加强报道方祥、宣传方祥,提高方祥的知名度,方祥乡党委、政府于2008年7月制定了《方祥乡信息宣传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凡被各类媒体(含纸介质媒体、电视、电台、网络等)采用的以宣传方祥为主题的正面新闻宣传稿件,乡党委、政府均再给予奖励,以提高作者报道方祥、宣传方祥的积极性。其中刊登在《人民日报》上的每篇奖200元,头版头条的加倍奖励;刊登在《贵州日报》上的每篇奖100元,头版头条的加倍奖励;刊登在《贵州民族报》、《黔东南日报》上的每篇奖50元,头版头条的加倍奖励;刊登在其他报刊杂志上的每篇奖20元。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