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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面对媒体监督  施秉法院坦诚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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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07 00:0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连日来,黔东南信息港对施秉县农妇到当地法院立案难一事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此案也有了一些进展。读者在感谢媒体关注百姓权利的同时,也对施秉县法院坦诚面对媒体监督感到欣慰。

     施秉县农妇龙秀兰因与城关镇政府和县计生局发生医疗纠纷,将两单位告到当地法院。时间过去了3个月,法院既不立案也不给书面裁定。在黔东南州中级法院两次监督后,县法院仍无动于衷。11月3日,黔东南信息港以《一农妇感叹:到法院立案咋就这么难》为题报道了此事。

     当日,施秉县法院给信息港的回复称:“本案非常特殊,法院在考虑是否立案受理时,综合考虑了社会影响等诸多因素,从维稳大局出发,做了一些庭外协调工作……”同日,该院有关负责人也向当事人表示,“给我们两天时间,再找政府协调,如果协调不通,你们就来立案。”

     无论怎样,我们不得不承认,施秉县法院对待媒体的监督,态度是积极、坦诚的,是值得人们欣慰的。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曾讲过:“政法机关对舆论监督和批评性报道要有正确的态度,只要是善意的、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批评报道,都要虚心接受,敢于承担责任。”看来,这一点,施秉县法院做到了。

     笔者认为,在当今这样一个法治社会里,司法机关应当正确面对媒体,对媒体的报道应持欢迎的态度,自觉接受、正确对待舆论的监督。对于媒体善意的、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批评报道,应当虚心接受,有则改之;对于不正确、有倾向性的问题,要见微知著,未雨绸缪,正确处理。

     有观点认为,一个张扬权利的法治时代,必然是司法的权力与媒体的权力都得到充分尊重的时代,媒体与司法是支撑公正与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柱,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社会稳定与权利保障都是不可期待的。

     本案的进展如何,我们将继续关注。但不管怎么说,施秉县法院对待媒体的态度是值得推崇的。

 

                                               (林峰 齐白生)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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