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4月17日中午,杨海忠酒后回家途中经过“展到斗”(地名)时,看到西江镇大龙村村民张正忠搭建的茶叶基地工棚后,便认为是张正忠抢占他所在的小龙村的木材所搭建,遂产生怨恨,欲烧掉工棚泄愤,杨海忠掏出火机将工棚旁边的杂草点燃后径自离去。由于天气干燥,杂草引燃工棚后蔓延至周围山林,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工棚全部被烧毁,过火林地面积2.5公顷,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杨杀往于2008年3月14日上午放牛到自家的责任田去吃草时看到田埂下面有许多杂草,便想把杂草烧掉,于是用打火机将杂草点燃,不料火势沿着田埂燃烧起来,杨杀往将明火扑灭后,就急忙赶牛回家,但由于当天天气十分干燥,风力又大,余火复燃,最终导致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林地面积152.1亩,林木蓄积损失100.839立方米,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李德杰于2008年3月12日下午到本村“白机”(地名)自家的自留地挖土时看到土里有许多杂草和玉米杆,便将杂草和玉米杆堆积起来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由于当天天气炎热,风力大,燃烧的杂草蔓延至旁边的山林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林地面积105.6亩,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被告人刘福珍于2008年3月12日下午到本村“保了当喝”(地名)种土豆,看到田埂上有许多杂草,便将杂草点燃后烧掉作肥料,同样由于当天天气干燥,引发山火,造成过火林地面积55.35亩,损失林木蓄积272.986立方米,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今年年初,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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