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不重视消防先行动工   房产公司被罚三千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7-05-28 00:0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近日,黔东南州雷山县某房产公司一项建筑扩建工程因未经消防审核擅自动工修建,被当地消防部门依法处予3000元罚款。

    据介绍,4月9日,该县消防部门在进行消防监督时,发现该县某房地产公司下属的某宾馆建筑扩建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擅自动工修建。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向该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书。4月17日,消防执法人员对该宾馆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公司仍不能够提供施工图纸,继续违法施工。

    为维护消防法规的严肃性,5月23日,当地消防部门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给予该房地产公司作停止施工、罚款2000元处罚,同时给予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罚款1000元的处理。(张正特 )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深山苗寨遭火灾 爱心网友伸援手
下一篇:雷山“渴望”“解困”   4 万人告别饮水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