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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习”字商标    “五星习酒”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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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2-29 00:0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近日,雷山县工商局对某经营店销售侵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习”字牌注册商标专用权“五星习酒”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雷山县工商局于2006年12月19日依法对该经营店作出了没收侵权的“五星习酒”79瓶和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处罚。 

                                                   (雷山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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