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施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说在施秉县某停车场,一位车主存在套牌嫌疑,随后民警前往现场调取监控进行查看。并通过车牌识别,联系上这辆车的车主。据车主描述:进去时使用的是我的车牌识别进入停车场,为了不交停车费我就去拿了我父亲的车牌,出来时就套上去,这样就不用花一分钱了,出来后就立马取下我父亲的车牌。
车主现场承认了套牌躲避交款的实事且该号牌是用自己父亲车的车牌。最后执法民警按相关规定予以二千五百元处罚,并记12分。
车主表示:通过这次事情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在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一样。
交警提示:按照道交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保证机动车前后号牌完整清晰,不得遮挡或者涂抹更改机动车号牌。(黄惠、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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