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黄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四化”管理 持续擦亮森林生态绿色底色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2-06-13 14:27:5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年来,黄平县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牢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县-乡(镇)-村-护林员”四级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健全森林资源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四化”管理,使黄平县156.09万亩森林林地面积得到有效保护,持续擦亮森林生态绿色底色。

  管理网格化。黄平县以最新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依托,建立护林员分区管理数据库,按照“一格一人”区划1596名护林员基础管理网格。村级林长配合乡(镇)林长办在管护网格内设定必巡路线和巡护点。以每个护林员能够承担的工作量为前提,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特征、森林草原资源分布、人员活动情况等因素合理划定管护网格的数量和面积。面积大的行政村可划定多个管护网格,各管护网格必须无缝对接、覆盖全域且不得交叉重叠。然后将画好网格按照“一格一人”录入数据库,标注护林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护林员有变化的,及时更新,做成带最新影像图小班和管护人姓名的网格图,实行挂图指挥管理,将挂图贴在村公示栏等显眼地方,提高群众知晓率,接受社会监督。

  管护精细化。黄平县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区、村级领导包村组、护林人员包地块”的“森林管护四包责任制”,在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护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县级林长办负责县域护林员队伍管理,督促指导乡镇、村(居)组建护林队伍,落实管理网格,监督检查乡镇、村护林员管理工作,抽查护林员巡山护林开展情况。乡镇林长办负责辖区护林员队伍管理,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指导村级林长办组建村级护林队伍,落实管理网格,开展政策宣传、岗位培训、服务保障、绩效评价等工作,检查护林员巡山护林职责履行情况,并按期将各村级林长反馈情况汇总上报县级林长办。村林长办负责本村护林员管理,配合乡镇林长办划分森林资源管护基础网格,落实管护人员,按照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生态护林员四级管理模式,明确管护范围和职责;制定合理可行的村规民约等相关管理制度;会同县、乡镇林长办开展护林员选用调整、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召开护林员会议,检查护林员巡山日志记录。网格区护林员要坚决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有关知识;熟悉各网格管辖的社会自然条件,做到心中有数;加强网格区森林巡护,杜绝盗伐、滥伐、破坏林地、森林火灾(火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生;对破坏行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并立即向上级林长办报告。

  考核常规化。黄平县对县、乡、村三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季度一督查、年度一考核”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强化林长制工作督导,把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责任单位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县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奖惩制度化。黄平县建立和完善护林员管理办法和奖惩制度,对森林资源管护不到位或因严重失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一律解聘,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对护林员高火险森防期无故不到岗,被督查发现一次扣管护费100元,3次以上直接解聘。管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未及时组织补救并上报护林大队长及当地林业站的,一次扣管护费100元,2次以上直接解聘。县林长办每年开展优秀护林员评选工作,并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

  据悉,黄平县林业用地面积156.09万亩;有林地面积115.86万亩;公益林面积48.32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665.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1.12%;古树名木大树挂牌保护率达100%;配备护林员1596名,管护辖区内所有的林地林木资源;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

  黄平县通过积极探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林长制“四化”管理新模式,构建“责任落实在县、组织实施在乡、保护发展在村、护林防火在人”的林业发展新格局;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和护林员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网格化责任体系,建立长效护林机制,擦亮森林生态绿色底色,推动保护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张军)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凯里黄平机场正式开通广州=凯里直飞航线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