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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人民法院:法情融合,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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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07 14:05:0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21年9月6日,黄平法院立案受理蒋某与潘某经司法确认的民间借贷一案,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依法终结了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限制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近日凌晨,经与本县公安机关联动,查控发现案件被执行人在某宾馆登记入住,得知消息后黄平法院当即组织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潘某拘传至本院,预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抵达黄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后,承办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法律释明,并表示如不主动履行案件标的款,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经一番劝导,被执行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是否能与申请执行人电话沟通协商,请求迟延支付且不对自己进行司法拘留。

  随后,被执行人电话向他人筹集案件标的额无果后,向案件承办人承诺支付案件标的款的期限,并表示当日先行支付案件款3000元,余款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7月底之前支付完毕。以此同时,承办人得知其妻因怀孕身体欠佳需及时到州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和手术,被执行人请求法院暂不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特殊情况,法院准予其先行照顾家人,随后被执行人向法院书写承诺书。当晚,案件承办人收到了被执行人通过他人微信转来的案件标的款3000元,及时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司法案件的执行,视不同情形采用时宜方式,秉承着执之有度、法情融合、刚柔并济的司法理念,努力让每一个执行案件都能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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