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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吗?黔东南两男子因 300 元,被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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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9 11:30:26  来源:天柱县公安局  

  11月7日,天柱县公安局多警种协同作战,成功抓获两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在逃人员。

  近日,天柱县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获悉,该县两名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在逃人员姜某均、杨某胤(均为天柱县坪地镇人)在该辖区活动。经查,姜某均、杨某胤10月下旬,在广东省东莞市某宾馆内,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微信提供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期间转账10万余元,两人各获利300元,被山东警方网上追逃。掌握信息后,合成作战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坪地派出所民警对两人实施抓捕。11月7日下午,在特巡警大队的配合下成功将在逃人员姜某均、杨某胤抓获。经讯问,该二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均、杨某胤正在移交山东警方进一步查处。

  警方提示: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切莫为蝇头小利而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会被暂停相关业务、个人征信上留下污点,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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