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天柱县检察院首次参与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监督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11-04 10:33:3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21年10月29日,天柱县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庭审并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

  此次公开庭审的是罪犯龙某暂予监外执行案。龙某因犯诈骗罪被天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罪犯龙某不服,提出上诉,最终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现因罪犯龙某正处于哺乳期,天柱县人民法院拟决定对罪犯龙某暂予监外执行。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审判长首先核实罪犯的身份、判处刑罚等情况,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和诉讼权利,其次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当庭出示罪犯正处于哺乳期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质证,最后法庭听取了检察机关、罪犯的意见。该案将通过法院合议庭合议后择日作出决定。

  本次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庭审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制度成果,充分彰显了法律权威,体现了司法温情。在今后的司法办案中天柱县检察院将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深入推进司法公平、公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周阳琳、刘治谱)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天柱三小:参观禁毒教育基地 筑牢禁毒思想防线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