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黔南州惠水县恒通给供排水安装公司董事长杨虎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5月18日,时任惠水县摆金供水站站长杨虎违规驾驶公车外出处理个人事务,当晚因酒后驾驶该车被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2020年10月17日,杨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科员陈士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9年2月至10月期间,时任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副科长陈士超收受多家公司赠送的大重九香烟2条(价值2000元)和红包礼金共6000元。2019年7月至10月期间,陈士超又接受多家公司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吃请及娱乐场所消费活动安排。2020年12月23日,陈士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粮食贸易公司副总经理韦应刚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三都县粮食贸易公司副总经理韦应刚分管财务工作期间,审核同意报销违规使用烟酒的公务接待支出1.312万元。其中,用酒支出1.212万元、用烟支出1000元。同时,本人还参与部分违规使用烟酒的公务接待活动。2020年9月15日,韦应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黔南州荔波县樟江驾校校长全修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5月至2020年1月,时任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樟江驾校中心主任全修钦,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签字同意以节假日和寒暑假加班、春节慰问等名义,向学校教练员、业务员、兼职老师发放加班补助共11.84万元,向学校教练员及家属发放春节慰问金共6.68万元。全修钦个人领取1400元。2021年2月24日,全修钦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四起典型问题多数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有的连续多年在节日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置三令五申的“禁酒令”于不顾;有的使用公车办私事,甚至酒驾。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不敬畏、不在乎,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作表率、树标杆。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纪律挺在前面,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自觉抵御各种风险和诱惑,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具体表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典型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持续释放纠正“四风”严到底、不能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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