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连早餐费都找人报销,他把服务对象变成了提款机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11-01 09:38:2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从第一次收钱时心里发怵、推脱,到后面想方设法找各种名目索取,渐渐地我的念头里全都是如何把服务对象变成我的提款机,再也没有一点为他们服务的想法了 ……" 谈及自己如何一步步走向堕落时,河南省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原百泉环保所副所长张宾悔恨不已。

  2020 年 3 月开始,多封反映张宾非法收受辖区内企业好处费的举报信引起了该市纪委监委的关注。经过该市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办案会议集体研究,当天便组成核查组对张宾有关问题展开初核。

  经过一年多的取证,办案人员克服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对涉案企业逐家摸排、疏导沟通,张宾受贿索贿案件的整个脉络逐渐清晰地展露在调查组面前。

  2008 年 3 月,从部队退役后在家待业了两年的张宾进入辉县市环保局峪河环保所工作。初入职场的他谦虚肯干,很快便成了业务骨干。2018 年 6 月,组织有意培养他,便将他调到百泉环保所担任副所长,负责对辖区内铸造、化工等企业进行环境监管。

  " 我内心对这次的调岗不满意。我工作上埋头苦干、累死累活,却经常挨批评。看着周围同事天天有饭局,内心便产生了攀比的心理 ……"

  2018 年下半年的一天,张宾依照职权到辖区内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案件调查取证。调查结束后,张宾收到了该公司法人魏某 500 元的微信转账。

  " 当时我并不明白他给我转这个钱是什么意思,因为当天的调查并没有发现他的企业存在环保违规问题。后来经过别人点拨,我才知道他是想花钱免灾 ……" 谈起自己第一次收受他人钱财的过程,很多细节张宾都记得特别清楚。

  贪念既起,掌握了这门 " 生财诀窍 ",张宾便开始廉价贩卖手中的执法检查权来换取利益。

  2018 年 7 月,张宾在工作中发现某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周围空气质量检测点的检测数据较高,按照规定需要停产整顿。但在收受了该公司经理范某的 2000 元现金后,他便不再对此事进行追究。此后的一年时间里,张宾通过微信转账收受范某好处费 24 笔共计 42650 元。张宾给予的回报,则是在上级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环保检查时提前给该公司通风报信,并且在上级环保部门发现环保违法问题时帮忙打招呼说情,帮助该公司免予环保处罚。

  渐渐地张宾开始以吃饭、吸烟、借钱等多种名义,向辖区监管企业吃拿卡要,将自己个人乃至家庭的日常开销都寄托在这些企业主身上。

  2019 年 9 月,张宾私人应酬后电话联系某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张某为自己结账,不敢得罪张宾的张某当即通过微信转给张宾 500 元。

  2020 年 2 月,张宾找到某电源材料公司负责人牛某,以自己没钱买房为由向牛某借款 5 万元。牛某拒绝之后,张宾便提出自己可以兼职为公司疏通环保检查方面的关系,让牛某每月给自己 2000 元作为报酬。双方约定达成后,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牛某通过微信和现金支付给张宾 3.26 万元。张宾被采取留置措施后,牛某还在按约定给张宾转好处费。

  张宾甚至 " 制造 " 检查机会,一个人随意执法,连自己吃早餐的 10 块钱都要让服务对象给自己报销。

  2018 年 9 月的一天,张宾发现某磨片加工厂有倒卖黑砂行为,遂找到该厂负责人尹某,表示自己认识企业多,能够帮忙多销售黑砂,之后二人便约定赚取利润按四六分成,由张宾将黑砂强卖给辖区内另一水泥厂。通过此途径,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张宾共从尹某处赚取好处费 1.1 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7 年 2 月至 2021 年 7 月,张宾利用职务便利,向 65 家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受或索要财物 247 笔,共计人民币 30 余万元。

  曾经的业务骨干、多次受过嘉奖的上进青年,本该在大好年华干事创业,却因心中埋下一粒贪的种子,人生轨迹从此偏航,在利益和诱惑面前丢掉了廉洁,也丧失了底线。2021 年 9 月,张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目前该案已移送辉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下一步判决。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受贿 10.4 亿!山西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被判死缓
下一篇:教育部:减少艺术类校考专业范围 提高文化课录取要求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