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7 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广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王广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从政原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房屋、车辆买卖上谋取利益;执法犯法,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为他人在司法案件办理、安排工作、催要工程款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据通报,王广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广音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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