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对相关场所经营的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开展检查,同时,对经营单位开展了分类指导,进一步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要求进口水果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避免发生交叉感染,严禁采购、销售和贮存无相关票证及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严禁伪造、篡改或使用伪造篡改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及消毒证明。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共检查水果经营单位36家,未发现来源不明、未经审批购进或票证不全的进口水果销售情况。(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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