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此次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11月25日以来有西安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这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特别是有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曲江新区、经开区、西咸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地旅居史的人员,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
二、12月23日0时前,从西安疫情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从西安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且离开西安未满14天的人员在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增加1次核酸检测;从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12月23日0时后,从陕西西安市来(返)黔人员,全部执行“14天集中隔离+4次核酸检测(第1、4、7、14天各检测1次)”的疫情防控措施。
四、12日23日0时前有西安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五、各社区(街道)和各部门要加大主动摸排,加强对陕西西安市及其他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来(返)黔人员的摸排登记,并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广应用“贵州健康出行码”场所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
七、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尽量避免出国出境旅游,建议选择省内出行;如需出省旅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旅行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八、请近期在省外隔离点进行过隔离管控,或从事过隔离点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返)黔后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我省防控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九、请广大群众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松懈。
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和小年龄组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十一、为阻断病毒传播,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责任。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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