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在黔东南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境内,发生一起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断路边树干,车辆受损严重。
行车记录仪画面
经民警调查,事发前一天,事故车驾驶人孙某和友人一起驾车去钓鱼,直至次日凌晨6点,未作休息的孙某开车送朋友回家,而后又驾车回开发区,当行至事发地点时,由于过于疲劳打起盹来,在无意识情况下车辆碰撞上人行道的树干。在现场,民警还发现事故车的后车牌被布盖住。原来,在事故发生后,孙某发现有围观群众用手机拍摄视频,碍于面子就从车上拿了一块布将车牌遮住。
事故现场照
号牌被驾驶员用布遮住
对于孙先生枉顾安全的行为,民警现场作出了严厉批评教育。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较重,人行道上的两棵树木被撞断,而孙某因系有安全带,没有受伤。最后,民警作出事故认定,由孙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在民警的督促下,孙某已联系相关部门,对损毁的公共设施进行经济赔偿。
相关法律条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项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七项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黔东南交警安全提示:疲劳后仍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和应变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瞬间记忆消失、操作停顿或者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切勿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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