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岑巩检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准逮捕辖区首例洗钱案犯罪嫌疑人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01-05 12:13:1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反洗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反洗钱检察工作。近日,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基础上,批准逮捕辖区首例涉嫌洗钱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甲。

  2020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甲明知张某乙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和微信收款二维码提供给张某乙使用,并协助张某乙将转账资金转入其他银行账户,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公安机关在办理张某乙等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中,岑巩县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通过查阅案件事实、证据,认为张某甲涉嫌洗钱罪。根据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和案件特点,检察机关经过分析研判,正确引导侦查人员把准侦查取证方向,进而得以查实张某甲涉嫌洗钱罪的犯罪事实,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甲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杨军)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岑巩县交通运输局召开应对防范低温天气和元旦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会议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