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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高校教授开展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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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5 11:32:5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业务培训会,会议邀请贵州大学法学院杜明强教授和刘爱军教授进行授课。培训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志平主持,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干警以及法院、公安局、司法局部分干警参加培训。

  在培训会上,杜明强教授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检察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杜教授还围绕中国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时代美感进行了深入讲解,结合检察办案实际提出了有益的指导和建议。

  刘爱军教授则深入剖析了修正案(十一)相关内容,通过案例分析讲解了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并深入分析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改情况,分析对比新旧条款中的有关内容。刘爱军教授指出,现行刑法虽然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和预防、惩治犯罪的需要,但是也需要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新情况对刑法作出局部调整。会上参训人员积极向授课老师请教相关问题,就相关法律条文进行深入探讨,大家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受益匪浅。

  通过本次学习,有助于推动检察干警转变更新法律监督理念,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该县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姜志敬)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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