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想认识不到位,纪法意识淡薄,利用管理公章的便利,违反规定,私自加盖公章,为自己谋利,受到纪律处分,是咎由自取……”在黔东南州天柱县蓝田镇的警示教育大会上,该镇计生办主任谢锋锋深刻检讨,以自身的教训为在场人员敲响“警钟”。
30出头的谢锋锋在同事们眼里,是一名性格外向、能说会道、点子多的聪明人,但她聪明反被聪明误,让自己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2010年1月,谢锋锋通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被安排到天柱县凤城镇团结村任村主任助理。由于工作出色,2012年6月,便被抽调到凤城镇党政办公室。其间,正值群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高峰期,谢锋锋就被安排负责资料加盖公章工作。
“公章由我保管,领导的字我可以仿签。”看到老百姓频繁地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谢锋锋也跃跃欲试,竟然动起了“歪心思”。她开始留意申报的工作流程,想着通过规避政策,违规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说干就干。随即,谢锋锋通过隐瞒自己的住房情况和工资收入,在凤城镇新区社区居委会取得了低收入证明材料。之后一气呵成,利用自己保管公章的便利,擅自签署凤城镇民政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并加盖凤城镇政府的公章,上报相关部门审批。2013年5月,谢锋锋被确定为廉政住房租赁保障对象。
2013年9月,谢锋锋通过公务员招考,考入天柱县蓝田镇计生办工作。在此期间,她曾想过主动向组织坦白自己的过错,但都被“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战胜了。直到2018年11月,天柱县开展住房租赁补贴专项监察,发现其违规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问题,并将该问题线索移送蓝田镇纪委。
在调查过程中,谢锋锋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真诚悔过,并积极退缴了2013年至2016年期间违规领取的住房补贴4140元。
2019年4月,谢锋锋被天柱县蓝田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天柱县纪委监委向蓝田镇纪委、凤城街道纪工委下发“一案一整改”通知书,要求严格按照“三会两书两公开”的规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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