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冷学民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经2018年8月17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冷学民 同志正式任遵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任职时间自试任之日起算),不再兼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姜何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2018年8月17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姜何卫 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贺承国 同志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不再担任遵义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郑洪亮 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不再担任遵义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叶大祥 同志任湄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
杨永钊 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龚永育 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刘 伟 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 华 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潘年松 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蒋明灿 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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