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凌晨2时31分,马场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居住在马场街上王某梅报称,有一个叫韦某录的男子,在我这里闹事,请派出所处理。
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见韦某录已醉酒,且还在一边喝酒,一边使劲推摇王某梅租住房的铁门,民警当即依法将韦某录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并连夜开展调查工作。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韦某录(男,现年33岁,普安县某某乡人)对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前几天,从一个朋友处得到王某梅的电话号码,6月21日23时许,韦某录来到马场乡马场街上王某梅租住房,想与王某梅谈恋爱,遭到拒绝。韦某录便强行进入王某梅房间,被王某梅推出门外,韦某录就在门外大闹不止,邻居劝解,韦某录不听劝阻,王某梅便向派出所报警。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对韦某录进行了批评教育,韦某录当场表示不再吵闹,便回去了。韦某录走到马场街上一小卖铺买酒喝,醉酒后,于次日凌晨2点左右,韦某录便提着一瓶白酒,摇摇晃晃返回王某梅租住房门口,见铁门关闭,韦某录一手提着酒瓶,一手使劲推摇王某梅租住房铁门,影响了周围群众正常休息。
目前,嫌疑人韦某录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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