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诉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面对进气格栅里面发出的警示灯光,该车驾驶员李某表示刚才自己并没有打开警灯驾驶,所以不能算是违法。虽然李某并没有打开警用标志灯具开关,但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李某驾驶的是一辆民用车辆,按照规定是不能安装标志灯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报警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强制拆除了安装在进气格栅里面的标志灯具并予以收缴,并依法对李某的违法行为开据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李某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铜仁高速交警提示:标志灯具只有特种车辆才能安装,当警察出警或者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抢险救援任务时才会开起标志灯具,当标志灯具亮起时,使用标志灯具的车辆拥有优先通行权,其余车辆应该避让。所以民用车辆是禁止安装和使用标志灯具的,否则会扰乱交通秩序,带来交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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