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名49岁的男子陈某家住湄潭县湄江办事处兰江村,与当地经营羊肉粉的女子唐某原系一对夫妻,但是二人因感情不合于2010年离婚。
已离婚8年之久的陈某,却始终对自己与前妻离婚时未分得财产一事耿耿于怀,于是心生报复。今年2月9日清晨6时30分,他持一把尖刀来到唐某在县城经营的羊肉粉店,要唐某将事情“说清楚”,然后强行将其带离羊肉粉店。
在半路休息途中,唐某提出自己要回店里,但被陈某拒绝并打了一耳光。之后陈某拦下一辆出租车将唐某带回自己家中。
到家后,陈某将房门反锁,并再次持刀威胁唐某要求其把衣服、裤子脱光,唐某因害怕不得不从。在此期间,陈某多次殴打、辱骂唐某,并扬言要将唐某冻死,唐某在反抗过程中左手大拇指被陈某持刀划伤,后来陈某的亲属发现后劝解未果于是报警。
当日10时许,湄潭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将陈某当场抓获,成功解救了被害人唐某。2月14日,陈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逮捕。
5月18日上午,该案在湄潭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陈某辩称前妻与自己离异后对其父母伤害很大,而且前妻还把钱带走了,自己只是想要前妻把事情“说清楚”,却不料犯了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持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拘禁过程中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应从重处罚。
鉴于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9个月刑期。
(王刚 黄宝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