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7年,丹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坚持对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做到“三必查”“三必问”,并通报25起典型案件,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必查”:推进脱贫攻坚领域工作不力必查、脱贫攻坚领域资金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必查、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贪污腐败问题必查。“三必问”:主体责任必问、监督责任必问、上一级领导责任必问。切实通过强有力的问责,促党员干部作为尽责,为脱贫攻坚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为决战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通报的25起扶贫民生领域典型案件中,涉及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32人受到党政处分,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余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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