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17年11月2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
根据省发改委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17年11月2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相关调整要求,我省89#汽油(国Ⅴ)和0#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50元,具体零售价格可由各零售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确定。
省发改委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我省成品油市场供应的责任,确保市场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杨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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