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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52名员额法官晋升高级法官 系全国法院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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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28 14:43:48  来源:多彩贵州网  


  7月26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首次职务等级晋升颁证仪式举行,来自全省法院的52名员额法官分别晋升为一、二、三、四级高级法官。本次员额法官等级晋升,是贵州法院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的首次,也是全国法院首次,标志着贵州法院司法改革进程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据悉,为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等级管理制度,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共同制定了《贵州省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办法(试行)》,并在全省法院启动了法官员额制以来,法官职务等级首次晋升工作。

  按照高级法官择优选升、按期晋升方案的规定,省法院党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经过民主测评、谈话考察、专业考核、征求意见等工作程序,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备案,最终在全省法院确定择优晋升52名员额法官。其中,择优选升一级高级法官7名、择优选升二级高级法官15名,在省法院按期晋升三级高级法官19名、四级高级法官9名;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各1名。

  “高级法官不是官位,不代表高人一等,也不代表职位的升迁和权力的扩大,而是意味着义务更多了,责任更大了,担子更重了。”晋升颁证仪式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潮表示,希望此次晋升的52名高等级法官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公平正义、履职尽责融入自己的精神和灵魂,始终站稳客观公允的立场,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据孙潮介绍,法官等级晋升,不是“一升了之”,也不等于终身不变。下一步,贵州法院将建立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考核不过关、作风不过硬、廉洁有问题的,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官队伍。(程曦)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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