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凯里市纪委书记 王伦源
家庭教育中,我们一贯秉承“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的古训;干部教育中,主体责任在于组织,“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近年来,凯里市查处了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代价十分惨痛,教训极其深刻。
一、干部出问题的主要方面
通过对全市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分析,干部容易出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在政治纪律方面,信念不坚定,政治不合格,经不起风浪,扛不住考验。主要表现为:有的干部觉得理想信念是空洞的说教,看不见、摸不着,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有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认识模糊,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容易动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有的政治立场不明,是非观念淡薄,正义感退化,糊里糊涂当官,浑浑噩噩生活;还有极少数党员干部被一些封建迷信、腐朽思想占据头脑,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风水。
二是在组织纪律方面,缺乏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凡事先考虑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自行其是。主要表现为:有的干部想问题、办事情只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追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自己有利、能带来好处的事就争着干,对自己无利、捞不着好处的事就往外推;有的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采取实用主义,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把自己的职能权力看得高于一切,对手中的审批和管理权限,能不放的坚决不放,能晚放的绝不早放;还有一些部门之间不注重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甚至互为掣肘、互设障碍。
三是在廉洁纪律方面,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公私不分,胆大妄为,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主要表现为: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插手征地拆迁、土地出让、项目建设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滥用职权,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有的利用手中职权与不法分子搞利益交换,通风报信,徇私枉法,失职渎职。
四是在群众纪律方面,宗旨意识淡化,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服务群众不积极、不主动、不自觉、不到位,甚至损害群众利益。主要表现为:有的说起道理来头头是道,做起来另行一套,对群众的困难、群众的疾苦、群众的冤屈,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不尊重群众,不相信群众,想问题、干事情不听群众意愿、不顾群众利益,致使一些工作得不到群众支持,一些项目久拖难决、落而不实;有的对待上级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待群众则居高临下、态度生硬;有的不愿接触群众,不敢做群众工作,怕群众“出难题”“添麻烦”。
五是在工作纪律方面,沉不下心来干工作,喜欢做表面文章,急功近利,贪图虚名,好大喜功。主要表现为:有的只愿做脸上搽粉的事,不愿做清除污垢的事,只愿做锦上添花的事,不愿做雪中送炭的事,只愿做有利于眼前的事,不愿做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事;有的急于求成,工作刚刚开了个头就忙于出经验、发稿子;有的好高骛远,眼高手低,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愿做;有的一门心思谋求官位,干一点事就希望得到“回报”,刚刚提拔就琢磨“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是在生活纪律方面,管不住自己,把握不住生活小节掌控不了身边人身边事。主要表现为:管不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吃了,不该讲的讲了;管不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拿了,不该伸手的伸了;管不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去了;管不住身边人及家人,任由他们打着自己或领导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二、干部出问题的主要原因
结合问题不难看出,但凡组织平时管理严格一点,真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制度去要求,这些干部也不至于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因此,干部出问题,组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是怠于学习。有的单位在学习中存在包揽、敷衍的倾向,他们“周密部署”,今天搞材料,明天补记录,后天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能来几个是几个,不痛不痒,敷衍了事,学一次管半年,材料也有,记录也全,上面检查,一样不少。其实呢?没有真正组织学习,没有交流,没有研讨,没有提升,没有效果。
二是懒于教育。有的单位重业务工作,轻干部教育,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置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执行教育制度不严,时紧时松;措施不力,可有可无;方法不当,随心所欲。没有将正面激励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没有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和宗旨观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组织纪律教育、执政能力教育、履职能力教育。
三是轻于引导。有的单位没有做好干部职工的正向引导工作,没有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导致干部党性意识淡薄,自律意识减退,责任心不强,使命感不足,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知道如何发挥作用。这样的干部容易受腐朽思想影响,崇尚拜金主义,信奉利己主义,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从而走上背离根本宗旨、背离人民利益的道路。
四是盲于管理。有的单位没有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没有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理干部“情”“理”“纪”结合不够,存在重“情”轻“理”不用“纪”的现象。单位领导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不强,又不善于学习研究和虚心求教,对干部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感到千头万绪,无从下手,想管管不好,甚至觉得不管不乱,越管越乱,不敢严管。
五是过于袒护。有的单位认为现在的干部工作忙、任务重、压力大,只要完成工作任务,出点小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于是对干部出现的轻微问题不是及时提醒教育,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味偏袒,想办法遮盖,找理由隐瞒,不但出点子,而且找人打招呼,担心家丑外扬,怕名声不好听。
六是疏于监督。有的单位认为监督是得罪人的事情,奉行好人主义,遵循多栽花少栽刺的“原则”,对干部职工的错误思想和逾矩行为放任自流,有的变换花样玩“四风”,不管不问不见,认为不是什么大碍,你好我好大家好,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三、组织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组织,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增强干部管理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筑起抓早抓小、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堤坝,确保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一是学好党纪“补补钙”。将《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央、省、州、市党代会和纪委全会精神列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将党纪党规纳入“三会一课”必学内容,组织党员干部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净化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帮助干部持续健康成长。
二是警示教育“醒醒脑”。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措施,深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党员干部深刻地感受到心灵的震撼和思想的洗礼,加深对违纪严重性、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预防犯罪的思想防线,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是述职述廉“红红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对照党章规定、“两个责任”清单及相关党纪党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开展自我批评查摆自己存在的问题时,要抛开面子、深挖根源,自我亮丑、触动灵魂;在开展相互批评时,要开门见山、一针见血、触及痛处,揭短不怕丑、深挖不怕痛,动真碰硬,交锋激烈,让党员干部“红脸出汗,如坐针毡”,真正述清问题、问出辣味、评出实效,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四是诫勉谈话“出出汗”。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通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等方式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突出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强化提醒、预防、纠错和挽救,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小错酿成大错,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
五是监督检查“问问责”。建立日常监督与重大节假日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对党员干部的作风监督检查,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状态不佳、工作漂浮的干部,严肃问责,发现一起,问责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手软,实现督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六是纪律审查“毖毖后”。坚持执行“一案双查”,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保护好整片“森林”。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于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动辄则咎,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寸步不让,绝不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决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对于严重违纪或罪大恶极者,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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