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纪律的红线内我们必须监督好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好不碰红线、不越雷区的责任,凡是有触碰到纪律红线的,我们绝不手软,发现一例严查一例,发现一人处分一人,坚决向不作为慢作为‘开刀’。”丹寨县公安局纪委书记李安洲向县纪委递交李某处分决定书时说。
据悉,丹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中队长李某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在向事故处理中队移送事故材料时遗漏了另外一位受害者的赔偿材料,导致受害者未得到补偿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李某作为一名公安干警,为百姓排忧艰难本是不容辞的责任,但因为没有履行好岗位责任,办事不力,严重损害了百姓切身利益,败坏了公安干警的崇高形象,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根基。2017年2月,丹寨县公安局给予李某行政警告处分。(丹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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