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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创新机制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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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1-27 09:44:27  来源:贵州日报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贵州省创新民生监督机制严查群众身边腐败综述

  今年10月,玉屏自治县朱家场镇大兴村的殷玉纯的山羊养殖项目又得到县扶贫办的产业扶贫资金扶持了,谈起这两年国家对群众脱贫攻坚的投入,殷玉纯笑容里全是“获得感”。而在2014年,其申请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被村干部克扣。

  2014年以来,贵州省通过创新基层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强化民生监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四风”问题,倒逼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民生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创新监督机制激发监督活力

  筑牢做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整合监督力量,明晰监督权,强化了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力度,提升了监督实效,解决了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

  2013年初,《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一篇报道贵州省赫章县河镇乡发达村村支书何万红雁过拔毛贪腐文章《被风吹走的村支书》,文章里的一个细节当时被多家媒体转载:何万红给村里70余岁老人王光学慰问金100元钱,后来才知道,上级民政部门给的是200元,其中100元被何万红装进自己腰包。

  对民生资金雁过拔毛,直接侵占的是群众的“养命钱”“救命钱”,让人有切肤之痛。

  贵州是全国贫困程度最深、脱贫任务最重、实现同步小康最艰巨的省份之一。每年中央和省投入的民生项目资金量大面广,如果被基层干部侵占,脱贫攻坚的目标就不能实现,群众就会对党产生怨气、失去信心,最终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必须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老百姓对全面从严治党有更多的获得感,从而更加信任和拥护我们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态度坚定。

  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关键。

  但长期以来,因受管理体制等原因的束缚,导致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权不独立、兼职过多、监督资源整合受限等问题突出,不敢、不会、不愿监督,部分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没有发挥职能作用,一年到头不办案,被群众戏称为“白板”纪委。

  创新基层纪检监察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迫在眉睫。

  底层试点、顶层设计。2014年3月,在毕节试点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委统一部署,在全省各乡镇设立民生监督组,推行民生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通过整合县(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纪委人力资源,以乡镇为单元设立民生监督组,建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和乡(镇)民生监督组纵横交错的立体监督格局,充分发挥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

  “改革的核心是保障了监督主体的独立监督权,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实现专施主业。”通过整合力量、交叉办案,监督的活力得到充分焕发,监督主体的监督自信也得到充分彰显。

  ——增强了监督执纪独立性、权威性。民生监督组人、财、物由县纪委统一管理,明确民生监督组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行使职权更为独立,破解了“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

  ——整合了监督力量。县级派驻纪工委书记兼任民生监督组组长,可以抽调、组织所管辖的民生监督组组织开展集中巡查、交叉检查,重大线索由县纪委统筹安排处理,有效整合了资源。

  ——更加聚焦主业。民生监督组成员专司纪检监察职责。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聚焦民生领域。

  通过监督力量的有效整合,市、县、乡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上下联动机制更为顺畅。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反映,改革后集中精力抓监督,集中力量查办案件,过去几个月办不下来的案件,现在较短时间就查实了。

  左鸠戛乡是纳雍县的一个偏僻乡镇,乡卫生院原院长龙明康曾多次被举报,乡里也组织过调查,而案子一度无法突破,民生监督组进驻后,一周时间,这位院长收受药品销售商22.7万元被查了出来,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

  机制创新激发了监督活力,有力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和监督效率。通过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发现问题线索,改变了过去无案可查的状况,使原来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实现了由单兵作战、力量分散到集体作战的转变,监督力量更加强化,案件办理效率、成案率、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从2014年3月民生监督组成立至今,全省立案24695件、查结21184件,占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的83.9%。

  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

  坚决查处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通过强化案件查办,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织密纪律之网

  “榕江县扶贫办原主任李勇、榕江县科协原副主席潘顺辉、古州镇人大原主席禹荣喜、榕江县朗洞镇党委原书记杨锐等人,因在朗洞镇‘集团帮扶、整乡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严重违纪,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黔东南州纪委通报的榕江县扶贫系统窝案,涉及该县扶贫办等6个单位的22名党员干部,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这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专项监察为抓手,精准发现问题,集中查处整治民生领域问题的缩影。

  2015年,在全省民生领域开展整治铸廉行动,正式开展了一场指向明确的“拍蝇”行动。

  围绕扶贫攻坚大局,盯住问题发生线索较多的领域,分批分类在职能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年省级层面统一安排2个专项监察,各市(州)在保证完成全省统一项目的同时,自选开展1至2个专项监察。

  通过开展专项监察,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等违纪行为,通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整治,精准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针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共立案1190件,党纪政纪处分1095人,移送司法机关60人。

  ——针对产业扶贫项目的违纪问题,共查处227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06人,移送司法机关214人。

  ——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腐败问题2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3人,移送司法机关90人,涉案金额9827.83万元。

  ……

  2015年以来,全省统一开展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职和普高学生资助金、扶持微企补助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信贷扶贫资金专项监察共立案2609件,党政纪处分2118人,移送司法机关132人。

  在民生监督推进过程中,坚持边规范边总结边提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手段。

  延伸监督触角,在全省18693个村居共组建村级民生监督员队伍共57398名,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

  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扶贫项目监管,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专项监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完善民生资金监管系统,强化监管。建立“民生资金云”大数据平台,设置了干部及亲属领补资金、人均领补标准等23个督查模型,通过系统数据分析对比,及时研判分析预警问题。在黔东南州试点推出仅两个月,利用大数据平台发现民生资金领域问题就达1.06万个,发现问题数量超过了2015年全年的总和。

  强化对基层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管。制定印发《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提出“四要五严禁”,建立村干部及其亲属享受非普惠制惠民补贴申报、公示和核实抽查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基层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

  转变执纪理念,拓展工作内涵。2016年,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统一部署,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把民生监督工作与实践“四种形态”相结合,不断深化探索,推进基层管党治党严紧硬。针对民生项目资金监管发现的问题,民生监督组依托乡镇教育谈话室,针对性开展预防提醒、询问示警、纠错诫勉、问责处分“四类约谈”,抓早抓小、层层设防、级级阻挡,把纪律挺在前面。

  民生领域整治铸廉行动,一步一个脚印。从专项监察到实践“四种形态”、抓长抓常,越织越密的监督网,越来越严的纪律要求,让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督责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既问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基层党委,又问责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机构,解决好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日前,惠水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宋运昌因乡镇林业站发生多人集体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宋运昌感慨地说:“以前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拿就不会出现多大问题,通过这个事情发生以后,使我警醒,深刻地认识到,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中,有监管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也会受到问责。”

  开展专项监察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但要遏制住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的滋长蔓延,还需强化源头治理。

  “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纪督政、以纪促政。在纪律审查时,要做好下半篇文章,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

  把问责作为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利器”。在民生监督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 “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单位,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以强力问责促进担当尽责。

  ——严查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补偿款问题,3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严查农村低保领域腐败问题,15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严查征地拆迁领域腐败问题,3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5年到今年9月底,388名党员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处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着力做好查办案件的下半篇文章,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约谈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责、以案促教,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项目、资金监管的责任,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警醒一批干部、堵塞一批漏洞、“铸廉”一个领域的执纪效果。

  黔东南州纪委组织对全州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开展专项监察,严肃查处了涉及5个县的11起腐败案件,包括3名县扶贫办一把手在内的14名扶贫系统党员干部被立案调查。针对榕江县扶贫系统腐败窝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召开教育整改专题会议,20多名涉案党员干部受到震慑,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所得。根据案件暴露的问题,州纪委向州扶贫办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日常监管。

  主体责任压紧了,监督责任也要压实。开展民生监督工作以来,省纪委监察厅不断强化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民生监督职责的督促、检查和管理,抓牢抓实监督责任。

  建立民生监督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每旬定期对各民生监督组发现问题、纪律审查等情况进行通报。采取约谈“0”案件民生监督组组长,抽调补充力量帮助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等方式,推动严格监督、严肃执纪。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层层开展民生监督工作明察暗访。2016年,针对发现的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省纪委专门召开了全省民生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亮“丑”揭短,督促各地整改问题,进一步深化、规范和提升民生监督工作。

  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省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现场交办工作会......今年以来,围绕中央纪委和省委新部署新要求,省纪委密集部署,积极推进整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把民生监督工作抓得更细、更深、更实。(黔清风)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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