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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价格主管部门春节期间将重点关注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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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2-06 10:30:36  来源:贵州都市报  

  2月5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1月份价格举报情况:1月份,交通运输行业价格问题仍居高不下,其中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格违法行为突出。春节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关注餐饮行业的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投诉量最多

  1月份价格举报情况为: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接到价格信访、举报、投诉、咨询(来信、来电、来访、交办转办件等)共1066件,环比上升17.79%。办结率为96.62%,实施经济制裁5029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129元,罚款金额4900元。

  价格举报投诉前五位分布情况为:六盘水15件、贵阳13件、黔南7件、安顺5件、铜仁4件。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24件)、其他商品价格(9件)、邮政通信(9件)、商品零售(6件)、医药(5件)。其中,交通运输(停车收费)、其他商品价格(食盐)行业、邮政通信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问题较为突出。

  根据1月各类价格咨询数据分析,停车收费、出租车收费、食盐价格、房地产及物业收费、药品价格等仍是价格举报热点领域。旅游、医药等行业环比下降,特别是旅游行业,受到淡季的影响,旅游行业咨询环比下降66.67%。

  餐饮变相抬高价格

  价格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为:交通运输行业价格问题仍居高不下,其中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格违法行为突出。群众反映住宅小区物管在实施停车服务收费时,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擅自调整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二是收费不出具票据或票据不规范;三是住宅小区的物业不提供车辆停放服务而收取停车费或变相收费。

  餐饮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屡有发生。新春佳节即将到来,餐饮行业规范价格行为也时有发生。涉及餐饮行业的举报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虚假促销宣传以及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采取特价菜、打折、返现、赠券、赠积分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有限定条件或附加条件的,未事先明示或告知消费者相关条件,诱导消费者消费;餐饮经营者利用春节期间消费者消费需求旺盛的特点,额外收取费用,变相抬高价格,降低服务质量。

  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交通运输业乱收费的治理和处罚力度。要求经营者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单位、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对公路客运、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进行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借过节名义违规上调客运票价、不按规定执行优惠票价等违法行为。

  年夜饭要警惕“陷阱”

  省发改委要求,春节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关注餐饮行业的违法行为。提醒告诫餐饮经营者在节日期间,特别是春节年夜饭、宴会请客等集中销售菜品期间,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防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应警惕各种形式的“消费陷阱”,消费前应仔细阅读了解相关信息,让自己“明明白白消费”。如发生价格消费纠纷或发现相关违法问题,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电话向主管部门反映。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应及时开展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记者 罗华)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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