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拼车的士费怎么算?运管:应分别向乘客让利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5-09-19 10:21:28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拼车的士费怎么算?

  运管:出租车拼客,应分别向乘客让利;乘客协商合乘,只能收一次费用

  高峰时期打车难,出租车拼客收费引发的纠纷一直以来较多,昨日,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明确:合乘新增乘客只能有一组,司机在收费时应根据计价器显示金额,适当进行下调后分别收取乘客车费。如果是乘客之间自行协商而成的合乘,司机则只能向最后一位下车的乘客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合乘不让利

  的哥“小赚一笔”

  近日,一市民来电投诉称自己和朋友一行3人在金龙国际花园打车到火车站,司机打表收取40元车费后,又向合乘的另一组乘客收了30元车费。

  经运管局核实,甲乘客先上车,目的地为体育馆,乙乘客在离甲乘客上车地点大概五米左右距离上车并告知去火车站。在此过程中甲乘客主动喊乙乘客拼车。驾驶员告诉甲、乙乘客既然都是去同一个地方,收取甲、乙乘客各30元车费。甲乘客不同意,要求驾驶员使用计价器,说到了会按照计价器付费,乙乘客则表示赞同30元车资。结果到了体育馆,甲乘客见计价器显示为44.4元,主动提出给驾驶员20元,驾驶员不同意,最后收甲乘客40元车费。之后送乙乘客前往火车站,收取30元车费。

  如此看来,两组乘客支付的费用,让司机“小赚了一笔”,而乘客却没有得到多少让利。采访中,不少市民也觉得类似“合乘”,出租车司机应该对乘客分别打折车费。

  在处理这起投诉纠纷中,运管局答复:驾驶员在征得甲乘客的同意后合乘乙乘客,乙乘客对驾驶员的收费并无异议,驾驶员收取乙乘客车费的行为合理,并向甲乘客详细解释合乘的相关规定。

  乘客协商“合乘”

  只能收取一次费用

  贵阳市运管局工作人员张敏告诉记者,根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规定,贵阳市的出租车在征得第一组乘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合乘,但该《条例》未对合乘形式和收费标准进行定义。

  贵阳市运管局基于合乎规范和情理原则,明确贵阳市出租车合乘的价格收费参考标准如下:

  1、如确认合乘的行为是两组乘客之间协商议定的行为,驾驶员并未组织合乘,驾驶员应规范使用计价器计费,在送两组乘客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向最后一位下车的乘客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车费(乘客自行协商和分摊车费);

  2、如乘客合乘并未事先进行价格协商,驾驶员最好的方式为在到达目的地后,在计价器显示金额的基础上进行下调后分别收取乘客车费。(聂毅)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上一篇:贵广高铁明起改道“白龙线”全长53公里
下一篇:贵州党员志愿者达145227人像蒲公英一样扎根基层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