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向省政府办公厅官方微博“黔办之声”反映,开阳县双流镇贵州黔能天和磷业公司、贵州开阳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开阳国华天鑫磷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水直排水源地。
省环境保护厅立即召集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对网民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而对检查中发现的另外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影响及污染隐患。
据了解,省环保厅现场调查后,发现网民反映的贵州省开阳县磷化工有限公司甲酸钠生产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废碱液收集处理池存在渗漏现象,经清水排口和地下渗漏排入环境。检查中,还发现这家公司围墙外清水排口有超标水外排。
贵州开阳国华天鑫磷业有限公司围墙外底部渗出水氟化物10.70mg/L、总磷570.30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总磷0.5mg/L、氟化物10mg/L的标准。
针对检查中发现贵州开阳国华天鑫磷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开阳县磷化工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目前省环保厅已要求属地环保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两公司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影响及污染隐患。目前,两公司均已在围墙外修建收集池,将渗漏水收集,抽回厂区内回用于生产,并组织对生产厂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对存在的违法排污行为,开阳县环保局正在组织开展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
作者: 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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