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时下微信朋友圈逐渐成为新的网络营销方式,常以“朋友”、“熟人帮忙”等名义进行的所谓“代购”,由于其具有门槛低、传播快的特点,吸引了越来越多人,再加上精美的图片、相对优惠的价格和朋友的积极推荐,着实让许多消费者动了心,然而实际上,因为微信代购人员大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很难认定代购人就是经营者,同时,微信目前又尚未实行实名制,账号多是以个人名义注册,客观存在造假的可能,所以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因买卖双方属于私下交易,被视为普通民事纠纷的可能性很大,难以适用新“消法”7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甚至很难找到经营者本人,维权更加无从谈起。(王丁 杨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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