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实行“零起点”教学;改革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校校行”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中不但详细列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的具体措施,而且还列出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具体督查项目,要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在5月至6月中旬逐一开展自查。
实行“零起点
”教学科学设置作业
《方案》中明确,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做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坚持电脑随机分班、均衡编班,禁止设置重点校或重点班;实行“零起点”教学和一科一辅,科学设置学生作业,合理安排中小学生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坚决制止加重和变相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行为。
课程改革方面,学校要以“聚焦课堂、减负增效、内涵发展”为目标和出发点,构建平等、合作、民主、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享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创建新型课堂,打造高效课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
要从根源上破解减负难题,推进减负进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着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积极探索构建科学多元的评价指标体系。《方案》提出,改革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教育行政部门要减少统考统测,小学三年级至九年级原则上一学年不得超过两次,小学低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和组织学校统考。
同时,学校要通过不同形式指导家长帮助学生科学合理安排课余时间,指导孩子自己制订和逐步执行学习计划,督促孩子高质量完成家庭作业,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综合实践活动,为孩子个性化发展提供帮助。
学校减负不力家长可打监督电话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省教育厅还专门下发了《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项目表上包含规范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规范作息时间、规范作业教辅、规范考试评价5个大项24个小项。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在5月至6月中旬针对各个督查项目逐一开展自查。同时,市(州)教育局必须对学生课业负担较重举报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进行专项督查。今年6月30日前,各市(州)教育局必须将专项督查报告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厅将对部分市(州)进行督查巡视,结果将向市(州)人民政府反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同时,省教育厅表示欢迎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举报减负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地区或学校,并专门设立了减负监督电话:0851-5282726。(记者申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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