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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出台 这些关键信息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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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6 10:46:03  来源:多彩贵州网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以内;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11月5日,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据悉,《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方案》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等多个方面和相关具体措施,为全省中小学生减负。那么,本次出台的“减负方案”具体有哪些亮点信息呢?来看多彩贵州网解读,轻松读懂《方案》关键词!

  关于招生

  关键词: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

  在教育招生方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科学划定学区片区,保证学区片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相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师生分班方案,每个班级师资配备力量大体相当。规范实施学生均衡编班,一次性分班。

  在高中招生方面,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抢夺或变相抢夺生源。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生特长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资料图:贵州2018高考落幕 学生合影。本网记者 杨昌鼎摄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给区域内初级中学配额生招生指标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并逐年提高。除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外,不得单独设置配额生录取最低控制线。

  《方案》明确,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擅自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并进行监督,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变相考试形式选拔生源。

  关于家庭作业

  关键词: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内

  在作业教辅上,严格控制每天的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以内,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方案》提出,教师不布置机械重复、超越课标规定的作业,不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让家长代为批改的作业,教师要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严控教辅资料,各地各校要在省教育厅下发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订学生用书,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除此之外的教辅资料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学校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推荐使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的学习类APP。

  关于学生作息时间

  关键词:睡眠不低于8小时

  鼓励各地通过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等方式,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加快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其中,小学生每天在校统一集中教学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学校早晨开展教学时间,小学生不得早于8点,初中生不得早于7点50分。

  资料图:学生正在进行课外娱乐项目。本网记者 杨昌鼎摄

  此外,建立家校联动制度,向家长宣传先进科学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减少家长的疑虑和担心,增进家长对减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艺术活动,培育1-2项体育技能和艺术爱好。保证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关于电子产品

  关键词:严禁带入校园内

  在学生电子产品管理上,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等带入课堂,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禁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及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在职教师不能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关于校外培训

  关键词: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学科知识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出所在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留作业,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资料图:考生参加考试

  此外,学校和教师不得推荐、暗示或要求学生到校外补课培训,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在职中小学教师严禁到培训机构任教。

  关于教学进度

  关键词:一年级要“零起点”教学

  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不得出现课表与实际执行不符的情况,小学一年级要“零起点”教学。

  此外,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能简单以考试分数考核学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校外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

  《方案》提出,组织教科研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学、课程、作业等研究,围绕建立健全课程教学体系、转变课堂教学模式等,优化教学观念,探索促进教育教学的多种路径和手段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的意识能力,改变教育教学严重脱离生活实际的现状。

  关于考试

  关键词:不公布考生排名

  在规范考试次数和内容方面,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实行学分制度和省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

  取消各种形式的变相考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各种统考或评优、推优、竞赛活动。加强考试结果管理,学校不得公布考生或班级的考试成绩、排名、中高考升学率等信息。

  资料图:学生正在享用学校“营养餐”。本网记者 杨昌鼎摄

  在规范考试评价制度方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继续在贵阳、遵义两个试点市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2021年全省全面实施。

  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提升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对中小学学业负担和教育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开展中考命题评估工作,保障命题的正确方向、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提高命题质量。

  关于教育赛事

  关键词:查处“国际”“全球”等营利赛事

  《方案》明确,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冠以“国际”“全球”“大中华”“贵州”等赛事的查处;教育、发改和财政部门要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人社和财政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

  执法部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广电部门负责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严禁各类新闻媒体宣传炒作考试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等,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妇联负责组织做好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记者 应腾)

  点击查看《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原文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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