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炉山镇城镇主干道上部分路段“野广告”有所回潮的现象, 1月7日,镇城管办组织市政管理人员对城镇主干道、路灯杆上的“野广告”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
活动要求市政管理队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处置。并实行队员包片责任制,对辖区内的“野广告”要做到发现一处处置一处,同时充分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城镇市民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城镇环境。此次共清除“野广告”20余条(张),为净化城镇环境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刘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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