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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再贷须间隔5年 购第三套房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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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03 15:51:50  来源:法制晚报  

  国管公积金中心通知,自2014年元旦起,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国管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业内人士分析称,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可看出,国管公积金的总体方向仍是保刚需,有利于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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