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语办先后前往黔西县林泉镇高锦村、赫章县珠市彝族乡、威宁自治县龙街镇大寨村、台江县以及天柱县,进行苗(川黔滇方言)汉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省级示范点、彝汉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省级示范点、苗(滇东北次方言)汉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省级示范点、苗(黔东方言)汉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省级示范点和侗汉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省级示范点挂牌,并对当地语言使用和双语人才需求等情况进行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省民语办代表阐述了当前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和初步实施方案,并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三个县均提出希望在少数民族母语地区配备相应的双语特岗教师,在窗口服务部门配备少量的双语干部,以满足少数民族母语地区群众对双语服务的需求。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和《贵州省“十二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要求,要按照语种分布在全省建立30个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省级示范点。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示范工程实施两年来,省民语办逐渐探索出一条边调研、边推进、边创新的工作思路,双语和谐环境建设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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