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水利资金
审计对象:
贵阳市本级和兴仁县等19个县(区)2009年至2011年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情况:
1、专款出借个人
贵阳市本级和紫云县等17个县(区)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1.29亿元。主要是:958.87万元用于接待、发放补贴、购买车辆等,1092.13万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等,6153.41万元出借用于公司注册、项目资本金及出借给个人等。
如道真县挪用饮水安全等项目专款199.17万元,其中,106.67万元用于发放人员补贴,其余用于县水利局办公经费、接待费用等支出。
2、招投标违规
一些水利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违法分包转包等。有关市、县有4.41亿元水利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违反规定招标。
如威宁县水利局2011年47个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中标金额与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金额一致,但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明显小于批复的工程量,涉及金额1.56亿元;贵阳市1.34亿元工程建设及服务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望谟县等5个县(区)的中标单位将承接的水利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合同金额1.64亿元。如望谟县桑郎水库工程大坝枢纽标段的中标单位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涉及金额5406.69万元,目前大坝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处于停工状态。
3、项目质量不合格
威宁县等2个县部分项目质量不合格,导致项目不能使用或使用效果差。如威宁县草海镇鸭子塘蔬菜示范基地排涝工程由于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多处垮塌,存在质量缺陷,涉及资金1247.2万元。
此外,贵阳市本级和望谟县等9个县(区)因审核把关不严、设计失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款1146.94万元。
审计结果:
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及事项13起,涉及金额1.86亿元。目前,已有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5人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另还有25人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有关地方已归还被挤占挪用的水利专项资金6720.96万元,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审计项目:经济责任
审计对象:
9位省管干部
审计情况:
1、预算执行不严
省新闻出版局等3个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主要是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无预算安排支出,无依据为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等,涉及资金876.27万元。
2、“收支两条线”
省国资委等3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6亿元。
3、违规发放“福利”
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等4个部门财务管理有待规范,在往来账中核算利息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涉及资金1732.09万元;2个部门违规发放各种福利补助、课题费等152.62万元。
4、收支不实
两户企业在财务核算中215.08万元收入不实,1297.34万元支出费用不实。此外,一户企业为原所属企业提供担保和借款的不当决策,存在连带偿还责任和资金潜在损失的风险,涉及资金2.26亿元。
★审计项目:重点投资项目
审计对象:省级投资的10个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情况:
对省级投资的10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因多计建安投资和待摊投资等费用,项目多计工程投资1.53亿元;对多计的工程投资,已按规定全部予以核减。
对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跟踪审计发现,存在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不及时的问题,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还存在项目超批复概算、未经审批增加投资、无依据支付工程进度款等问题。
同时,对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级场馆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共核减投资6283.19万元,核减率达25.65%。
★审计项目:灾后重建
审计对象:
对望谟县灾后重建综合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和检查
审计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望谟县灾后重建综合治理累计到位资金12.11亿元,占预算总投资的31.6%,已开工建设项目150个,占总体规划项目的45.46%。
2012年应开工建设项目中,有90个项目因资金未到位或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等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有3个建设项目未公开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1.71亿元;3个建设项目的2200万元投资已到位,但建设用地未落实。
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对望谟县91个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共核减投资3385.38万元,占送审金额的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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