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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入室行窃 主人受惊跌伤 刑责可免 药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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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24 11:35:21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赤水市一少年入室行窃,被女主人迎面撞上,胆小的主人被吓得从楼梯滚了下去。盗窃案又派生出一场索赔剧,经赤水警方多次调解,受伤女主人获赔1.2万元。

  5月8日晚,赤水市两河口乡14岁少年陈某某窜至该乡一户人家,盗得50元现金后,正准备逃走,没想到刚好女主人兰某某回到家门口,正掏钥匙准备开门,突见家门打开,走出一个陌生人,兰某某吓得“妈呀”一声,倒退几步,一脚踩滑,滚下7级楼梯,同样受到惊吓的陈某某趁机逃脱。

  兰某某负痛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驱车赶来将受伤的兰某某送往医院,经诊断,其右手臂三处骨折,事后共花去万余元治疗费。

  案发后不久,陈某某即被赤水市两河口派出所抓获,由于他是未成年人,且是初犯,不能追究法律责任,警方责令监护人将之领回严加管教。

  此案并未就此画上句号。兰某认为,如果不是陈某登门行窃,她不会被吓滚下楼负伤,因此,要求陈的父母必须承担她的全部医疗费。而陈的父母认为,不懂事的孩子只是行窃,没有主观伤人故意,兰某某是因自己胆小而负伤,和陈某某的盗窃行为无关,因此,拒绝赔偿医疗费,只退还了孩子盗窃的50元赃款。

  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经赤水两河口乡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6月20日终于化解这一纠纷,陈某某家人答应一次性支付兰某某1.2万元医疗、误工等费用。记者发稿时,警方告知,赔款已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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