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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一中学收学生住宿费 教育局:将督促相关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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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28 15:11:18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4月27日,来自长顺县鼓扬、交麻等乡镇的家长代表向本报反映:2012年3月至今,他们的子女在马路中心校就读小学,遭遇交纳住宿费、床单费,还代收保险费等其他费用,每个学生数额多达近千元,不少贫困家长声称难以承受,怨声载道。

  家长:学校涉嫌“乱收费”

  家长代表称:他们是长顺鼓扬、交麻等乡镇的移民搬迁户,其子女原就读程羽小学。2012年3月,该校撤并后转入马路中心校就读,该校要求每个住宿生必须交纳住宿费450元、床单费50元、校服费115元,大米150斤等,还要交纳保险费、本子费、资料费、英语补课费、试卷费、饮水费等等,有的收费有白条收据,有的竟然连白条收据都不给。让人困惑不解的是:上学期要学生统一购买一套校服(115元),本学期又要每生必须交110元再买一套校服,学生家长极不情愿。

  一名家长称,他有两个孩子在该校读书,仅这个学期(2013年3月),每个孩子就交纳住宿费450元、保险费30元,其他费148元,两个孩子共交纳1256元,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为了孩子读书只好贷款。

  学生家长还称,更让人气愤的是,该校校长朱家星经常在师生集会上,称转学过来移民学生是“垃圾学生”,严重挫伤了孩子们的自信心、自尊心和上进心。

  校长:工作疏忽,造成家长误会

  长顺县马路中心校为什么公然涉嫌“乱收费”?

  4月27日中午,记者通过电话和QQ方式采访了该中心校校长朱家星,据其解释,关于收取“住宿费450元”,准确地说,450元的住宿费应该是住校学生一个学期的生活费,是工作人员失误,把“生活费”打印成了“住宿费”。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每学生每学期补助营养中餐300元(按100天计算),全县每所学校的学生一学期自筹100元,马路中心学校第一批补助学生名额只有31人,但实际住校的有150余人,所以造成有部分学生没有享受到补助。

  每生30元保险费是为保险公司代收,不是要求全部学生交,属于学生自愿上交。每生148元包含:营养中餐学生自筹100元,作业本子费10元,同步练习15元,暑假作业13元,学生在班上自己组织交10元的水费。

  关于教辅同步练习属于新华书店统一订的,不属于国家义务教育免费的,所以要收15元的同步练习费,全县每所学校都是这个情况。暑假作业13元(语文、数学、英语),当时考虑到如果放假了把暑假作业发给学生再收费,到9月开学时有的学生会转学,收不到钱,所以在开学时一起收取13元的暑假作业费,此费全部交到新华书店。

  目前,国家关于补助农村义务教育有关费用还没有拨到学校来,等上级款项到位后,对学生收取的相关费用实行“多退少补”。朱校长承认工作疏忽,不该代收费用的却代收。

  教育部门:将会督促学校纠正

  4月27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黔南州教育局督查室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有关国家明令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文件,其中有关于“学校不准代办学生保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它各项代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一律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再收取任何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采取强制性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

  该负责人称,由于这些家长代表反映的情况属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他们将会督促地方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尽快纠正不合理收费行为。(文隽永)

责任编辑:陶明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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