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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出租“不拼”规定有松动 的士司机不得主动拼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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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2-25 09:23:51  来源:贵州都市报   


  2月24日,遵义市客管局向该市广大出租车业主发出了一封公开信,昭示着,随着《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即将实施,该局之前对出租车“拼客”行为的“零容忍”有所松动。

  去年11月29日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这一新条例的相关规定,贵阳明确表示要将之前被视为禁忌的“拼客”解禁,媒体戏称,贵阳“拼”了。但2月2日,遵义市客管局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宣传新条例的同时,明确表示:遵义不“拼”。本报对此报道后,遵义社会各界反应强烈。

  遵义市民张先生说,在城区,交通较为拥挤,公交车往来穿梭,乘坐很方便,不打的也罢,但随着遵义城市的拓展,交通相对滞后,有的路段,公交车很少,如桃溪大道等,在这些路段久久候不到公交车时,因急于赶路,看到一辆辆只搭载一名乘客的的士从身边驶过而招不停,心里干着急,觉得这样的时候,不允许拼客很不人性化,也是资源浪费。

  遵义市客管局局长张羽飞对记者说,放任出租汽车“拼客”,那么遵义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必将回到过去那种混乱不堪的局面,拒载、甩客、宰客、选客、绕道误时、强拉强拼等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就会成为常态。同时还会因“拼客”产生大量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行车事故。因此,“拼客”行为会严重侵害乘客合法权益,损害行业和遵义形象,也会给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带来严重的法律和经济后果。

  但既然《条例》规定,市民也有所需求,综合各方意见,遵义市城管局决定从3月1日起,限制性的允许出租车“拼客”,具体如下:一、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主动向乘客提出招揽他人合乘的要求;二、凡乘客未主动告知可以招揽他人合乘的,驾驶员一律不得招揽他人合乘。擅自或强行招揽他人合乘的,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监督举报电话:0852-8223796。( 刘鸿)
 

责任编辑:邹亚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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