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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五严禁”——客车超速,司机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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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2-25 09:27:54  来源:贵州都市报   


  针对2月份以来发生在我省的数起重大交通事故,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做出新规定:凡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上超速50%以上的营运客车,将予以停班1个月、解聘驾驶员处理。此外,如果是在1年内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将取消涉事车辆的线路经营权。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务必深刻汲取“2·2”等交通事故的教训,坚决遏制道路客运安全事故多发态势。据了解,新制定的贵州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五严禁”中,明确指出严禁营运客车超速行驶、严禁营运客车超员行驶、严禁营运客车串线行驶、严禁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下旅客、严禁客运企业以包代管等五项“禁令”。

  对超员20%以上的营运客车,将停班1个月,解聘驾驶员,1年内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取消线路经营权;对超员50%以上的营运客车,取消线路经营权,取消驾驶员从业资格。

  对发现的营运客车串线行驶行为和违纪在高速公路上下旅客行为,均给予停班1个月,解聘驾驶员,1年内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取消线路经营权处理。

  对于客运企业以包代管的行为,凡是营运客车违反禁令,在1年内停班累计5次以上的,其所属客运企业1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1年内不得新增营运客车);停班累计10次以上的,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营运客车)。

  据悉,为满足今年春运公路出行,全省交通运输部门累计投入了2.7万余辆客车和1700辆包车运力。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对全省各地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确保“五严禁”落实到位,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手执法,进一步完善抄告制度;同时加强运政执法力度和对举报投诉的核查力度,对违反“五严禁”的车辆和所属企业要立即处理。(记者 聂毅)
 

责任编辑:邹亚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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