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风廉政勤政建设,促进干警勤奋敬业、廉洁办案,近日,岑巩检察院推行了廉政勤政保证金制度,通过收取廉政勤政保证金,年终兑现奖惩,实现了制度建设促发展。
廉政勤政保证金制度要求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扬检察官职业道德,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办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据了解,廉政勤政保证金设立专用账户,由计财部门专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每位干警按规定在每年的第一个月一次性足全年廉政勤政保证金。廉政勤政保证金工作实行当年考核、当年兑现奖惩。干警如违反党风廉政勤政相关规定,按规定扣缴其交纳的廉政勤政保证金,扣缴的保证金作为奖励基金存入专用账户。干警违反规定,其部门负责人也要被扣缴相应的保证金,并与干警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挂钩。干警在年度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无违反党风廉政勤政相关规定行为,年终退回其所交纳的廉政勤政保证金,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刘永金)